2007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土地使用計畫

敘述土地的特性

(1)自然特性:數量固定性.位置不可移動性.個別差異性.生產永續性

(2)人文特性:土地用途多樣性.社經環境可變性.使用規模可調性.投資改良可行性

何謂土地自然供給? 何謂土地經濟供給? 何謂土地報酬遞減法?

(1)土地自然供給:土地的自然供給總量是固定不變的,其供給曲線,一般來說是垂直的,也是沒有彈性的,即所謂土地的自然供給.由於土地的自然供給量固定,固地價是由需求單方面決定.

(2)土地經濟供給:指土地提供某一種用途使用的供給量而言

(3)土地報酬遞減法則:簡言之,及生產的費用,逐漸增加,而生產品的增加量,卻逐漸遞減,稱之為報酬遞減法則.

一般財貨供給需求曲線與土地自然供給與需求曲線,有何不同?請繪圖說明

何謂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所追求目標有哪些?

(1)土地利用:簡言之,係指人類對土地投施勞力與資本,而為土地之開發利用.

(2)目標:地盡其利:最適當的.最合理的.最有效裡用的

永續發展:整體的規劃.周詳的計畫.永續的發展

均衡發展:區域均衡發展.自然生態平衡.開發保育並重

請說明農地利用與市地利用的特性有何不同?

(1)農地利用:擅用養力.重視天候.平面利用.轉用容易

(2)市地利用:利用載力.重視位置.立體使用.轉用不易

影響土地利用的因素有很多,請就自然、經濟、社會及政治面說明其影響因素

自然因素包括:氣候、雨量、溫度、地形、地勢、地質等土地本身的實質條件

經濟因素包括:原料與產品供需關俙、地租、工資及利息成本高低、勞力成本、投資環境、人文科技技術條件

社會因素包括:人地關俙、人口質量、生活型態、風俗習慣、社會制度

政治因素包括:政治體制、土地制度、租稅政策、獎勵措施

土地利用應考量哪些基本原則

適地適用原則 2.利益最大原則 3.公益優於私益原則 4.開發與保育並重原則

5.永續經營原則 6.均衡發展原則 7.經濟原則 8.適當利用原則 9.掌握土地資訊原則

土地利用的未來趨勢如何?試說明之

集約化使用:在單位土地上投施更多的勞力與資本,以獲取更高的土地收益

擴張化使用:擴大地使用範圍,延伸邊際土地的利用

立體化使用:土地利用的高度與深度,向上空及地下垂直立體發展使用

多樣化使用:土地利用之途、種類隨社會進步之發展,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複雜

計畫化使用:為促使土地做最合理有效之利用,對土地之計劃與管制日益增強

土地問題產生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土地供給有限(供給) 2.人口日漸增加 (人口) 3.土地利用不當(利用)

4土地制度不良(制度) 5.土地政策失當(政策)

土地投資與土地投機有何不同?試比較之

試就所知,說明台灣現階段有哪些重要的土地問題,並提出你認為最佳的解決對策

1.人地關係失調-人地比例、人口密度、人口都市化

2.國土規劃-行政區劃、區域發展

3.土地利用-農地利用、都市利用、工業用地地利用、富源地利用、公共設施用地

台灣現行土地使用計畫體系之層次關西如何?請繪圖說明之


台灣現有哪四個區域計劃?每個區域計劃包括哪些範圍?

1.北部區域計畫-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台北縣、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之全部行政轄區,總面積為7347.27平方公里

2.中部區域計畫-台中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苗栗縣之全部行政轄區,總面積為10506.8平方公里

3.南部區域計畫-高雄市、高雄縣、台南市、台南縣、屏東縣、嘉義縣、嘉義市、澎湖縣之全部行政轄區,總面積為10002.8平方公里

4.東部區域計畫-花蓮縣、台東縣全部行政轄區之全部行政轄區,總面積為8143.82平方公里

未來土地使用計畫之調整方向如何?請說明之


現行國土綜合開發計畫有哪些缺失?

1.人口與產業發展及中南、北兩大都會區

2.公共建設未及時配合經濟發展之需求,造成經濟發展之成效降低。

3.國民生活所需基本設施不足,環境汙染嚴重,生活環境品質惡化。

4.超限或不當之國土開發,使自然環境遭致破壞。

台灣地區綜合開發計畫具有哪些功能?

1.人口與經濟活動的合理分布

(1)區域間的均衡發展,使所得差距縮小 (2)都市體系的建立,使區域內的人口合理分布(3)運輸與通訊系統的有效配合

2.生活與工作環境的改善

(1)都市與農村的均衡發展 (2)公共設施的積極興建 (3)住宅的充分供應

(4)公害的有效防治 (5)遊憩設施及景觀改進

3.資源的保育與開發

(1)水資源的保育、開發與分配 (2)土地資源的保育與開發 (3)其他自然資源的保育與開發

何謂區域計畫?區域計畫具有哪些功能

1.地里、人口、資源、經濟活動等相互依賴及共同利益關係,而制定之區域發展計畫

2.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之保育利用、促進人口及產業活動合理分佈、加速並健全經濟發展、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公共福利

何謂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具有哪些功能?

縣市綜合發展計畫係以一個縣市行政區域為範圍,做整體性、綜合性之長期發展規劃

() 彌補區域計畫與都市計畫間之不足現象,以落實台灣地區綜合開發計畫與區域計畫

() 整合縣市政府各項單部門的計畫,為縣市政建設之總藍圖

() 縣市綜合發展計畫為落實縣市地方自治之有力工具

() 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可做為政府及地方民眾溝通的管道,並藉以建立縣市地方建設之共識

() 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可做為專業知識教育和民眾教育的有力工具:

() 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可達成區域均衡發展的目標。

台灣目前之土地使用計畫體系如何?未來將如何調整?


縣市綜合發展計畫與都會區發展計畫在空間規劃上有何不同?

前者在現行計畫體系中係為法定外之綜合性發展計畫,為縣市政建設之總藍圖,以縣市之全部行政轄區為單位,以因應區域發展、都市發展及縣市整體之需要。

後者目前亦尚未具有法定地位,係屬為跨縣市行政轄區之發展計畫,遵循綜開計畫與區域計畫之指導,以作為都會區整體建設之藍圖,並可拒為個都市計畫檢討、修訂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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