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6日 星期一

2008年4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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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說明運輸與交通之定義,而交通也有廣義與狭義之分,試說明之。

「運輸」-指使用運輸工具將人、貨從一地移至另一地的一種過程或經濟行為。

「交通」-廣義:指運輸工具在運輸過程所產生的現象。

狭義:指道路上車輛或行人的交通,是一般人所熟悉的交通。例如:交通號誌、交通量、交通流、交通工程。

1-3除經濟功能外,說明運輸之一般功能與重要性。

功能:國家社會的團結與統一、國防力量之增強、政治制度之演進、社會關係之

促進、文化之形成與發展

1-4說明運輸如何促進區域分工與生產規模。

1-5說明運輸對環境所造成的衝擊。

污染問題、耗用自然資源、運輸安全問題、運輸增加社會成本

1-7何謂複合運輸系統?其未來發展之趨勢如何?

複合運輸系統-指「兩種或兩種以上之運輸工具,在兩地之間,對於託運人所託運的貨物,採用單一費率或聯合計費,並且共同負擔運送責任之服務」,也可稱聯合運輸系統。

1-8 運輸事業之組織型態有幾種?並舉例說明之

(1) 行政行組織 -台灣省鐵路局

(2) 特別行組織 -高雄市公共汽車(附屬於高雄市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

(3) 公營公司型組織 -台灣汽車客運公司(已民營化)

(4) 民營公司型組織 -長榮海運公司

(5) 公民合營公司型組織 -中華航空公司

1-11 說明基本運輸方式(basic mode of transportation)之種類及其運輸服務系統所涵蓋之範圍

運輸方式種類:

運輸系統

基本運輸方式 主要運輸代理商

鐵路 公路 航空 水道 管道

承攬業 倉儲公司 旅行社 貿易公司 郵遞包裹服務

運輸服務系統涵蓋範圍:

運輸服務系統

城際 都市

國內運輸 國際運輸 公路 鐵路 水運

機車 小汽車 計程車 公共汽車 貨卡

公路 鐵路 航空 水運 管道 航空 水運

客運 貨運 客運 貨運 客運 貨運 客運 貨運 客運 貨運 客運 貨運

小汽車 巴士 貨卡

1-15 解釋下列名詞:

1. Intermodal Transportation

複合運輸系統,係指「兩種或兩種以上運輸工具,在兩地之間,對於託運人所託運的貨物,採用單一費率或聯合計費,並且共同負擔運送責任之服務」。

2. Piggyback, COFC, TOFC

Piggyback:背載貨運或駝背貨運

TOFC (Trailer-on-Flat-Car):平車載運拖車

COFC:平車載運貨櫃

3. RFID

Radio Freguency ID, RFID,無線射頻識別系統

4. Birdyback vs. Fishyback

l Birdyback:公路與空運之複合運輸,稱為鳥背運輸或陸空聯運

適合高價值貨物之國際運輸,它是由公路卡車直接駛進機艙,飛機械或時在行駛離,並將貨物以及門(door to door)之服務方式運輸送到目的地。

l Fishyback:公路與水運之複合運輸稱為船背運輸

即船上無裝卸貨物之設施,而將貨櫃裝載於特定之卡車拖車(trailer)上,經岸上所架之跳板(ramp),駛進船艙,貨櫃與拖車同留艙內,到達目的港卸貨時,貨櫃連同拖車一起駛出,此種駛進駛出(roll on/roll off)之複合運輸。

5. Hardware vs. Liveware

Hardware:硬體

l 大部分現代運輸硬體包括:運輸工具、通路、場站、動力、通信

Liveware:人

l 運輸業一切管理事物的原動力與中心都在於「人」,包括有;駕駛人、機械修護員、運輸工具上服務人員(如車掌、空中小姐等)及工具外之服務人員(如空運地勤及櫃檯售票、劃位人員)、及許許多多其他業務管理與經營管理人員。

6. Air-birdge vs. Air-Truck

l Air-birdge:空運與海運之複合運輸

舉例而言,若有貨物欲從台灣運到北歐,先以海運運到新加坡,然後再以空運的方式運到目的地,僅需8~9天,若以純海運來運送則需26天左右。此種海空聯運的方式,由於海運的貨櫃比較大,因此在機場需要將海運的貨櫃轉空運的貨櫃(air-container),亦將造成額外的搬運成本、時間的延滯及貨物損毀等問題。因此空運與海運之複合運輸(Sea-Air)亦稱空橋運輸(air birdge)

l Air-Truck:空運與卡車之複合運輸

舉例而言,若有些貨物欲從亞洲運到中南美洲。首先可以空運的方式運到美國洛杉磯,在以卡車運到美國東岸(如邁阿密),然後可再以空運的方式,運到中南美洲。由於洛杉磯到邁阿密若以卡車運送,在1933年每公斤僅需美金0.53元,若以空運計算,則需0.78元。

7. Just-In-Time Inventory

l Just-In-Time inventory systems, JTI,及時存貨管理系統的基本理念,是要使生產所需的存貨皆能及時送達生產線,以降低生產成本,其手段是以極少的庫存量與極低的倉儲空間投資,來消除一些不必要的存貨,而到達「零庫存」的目標。

2-7說明我國公路系統編號之原則。

國道從南到北有兩條高速公路,習慣尚稱「國1」或「國3」高速公路。省道從南至北,以基數編號;即從「1」號起,冠以「台字」。東西向之省道則以偶數編號。重要線鄉道之編號字「101起」,不冠字;次要線道則以每線為一個編號區,每區自「1」號起,分別冠以縣名首字,在編號時,「東西向」之公路,由北到南一次編為「雙號」;南北方向之道路,則由西向東依次編為「單號」。

2-8 台灣地區目前之主要公路系統有哪些?

1. 高速公路系統 2.省道快速道路系統 3.環島高速公路系統 4.橫貫公路系統 5.縱貫公路系統 6.濱海公路系統 7.聯絡公路系統

2-10 試說明公路運輸優缺點,並舉例說明之。

優點:(1)方便性高:公路運輸因可擔任「及門運輸」,故旅客可減少轉換運具所需之等待時間與不行時間,對於限時運送貨物,或為適應市場零時急需貨物,公路運輸服務優於其他運具。尤以短程運輸,其整個過程的速度,叫任何其他運具更為迅速、方便。

(2)運用靈活:公路運輸因富於活動性,可隨時調撥,不受時間限制,富於彈性及適應性,運用靈活。

(3)普及性高:只要有公路可逢山過山,不受地形限制,縱遇惡劣氣候,較不受影響。因此,可提供大眾便捷的運輸服務。

(4)經營容易:公路貨車價格有限,且初期可採小規模經營,再擴大其服務範圍,因此較容易經營。

缺點:(1)運載輛小:公路貨車普通可運載三或五噸,及使用安全拖車,以不過數十噸,不能與鐵路或輪船之龐大容量比較。

(2)安全性較低:公路運輸由於車種複雜,性能不同,駕駛人員疏失或素質不齊等因素故國內道路交通事故較多,故安全性較低。

4-2詳細比較電力機車與柴油機車之優缺點。

電力機車優點:

1. 具有較高的加速性

2. 加速或剎車時較平穩

3. 行駛時噪音很低

4. 無空氣汙染

5. 操作較安全且維修容易

6. 使用壽命長

7. 動力來源為電能,較易取得

8. 可使用電力再生剎車系統以回收能源

9. 可以在較長的隧道中營運

電力機車其缺點:

1. 需較高的投資成本

2. 電力供應站系統需要經常維修

3. 電力中斷時,會影響全線列車的運轉

4-8試探討鐵路運輸的優缺點,請各列舉五項分別說明。

優點-

1.運量大,運價低廉且運送距離:鐵路機車因採電力驅動,故具較有高動力,可牽引連結的列車,擔任大量運輸的任務,且由於阻力小,能量消耗量低,故運價低廉,再加上鐵路「遞遠遞減」的特性,因此適合大宗貨物的長途運輸。

2.行駛具自動控制性:鐵路運輸具專用路權,且行駛上具高度導向性,因此可採用列車自動控制(ATC)方式控制運轉,達到車輛自動駕駛的目的。

3.有效使用土地:鐵路運輸因可聯掛多節車廂,故可在有限的土地上作大量的運輸,使土地資源達到最有效的利用。

4.污染性較低:鐵路的污染性較公路低,每延噸英哩的落塵量為0.9公克,約為公路的75%。

5.受氣候限制小:鐵路運輸具高度導向性,所以只要行車設施無損壞,在任何天氣下皆可安全行駛列車。

缺點-

1.資本密集且固定資產龐大:鐵路的投資大都屬於固定設備的沉沒成本(sunk cost),故其固定資本比例,較其他運輸事業高,投資風險也較高。

2.設施龐大不易維修,且戰時容易遭致破壞:鐵路運輸過程是必須依賴所有設施同時配合的,由於整個運輸體系十分龐大,不易達成完善的維修,再加上鐵路設施具有國防價值,因此戰爭時容易遭受破壞。

3.貨損較高:鐵路由於列車行駛時的震動與貨物裝卸不當,容易造成所乘載貨物得損壞,且由於經常轉車,導致貨物遺失。

4.營運缺乏彈性:鐵路運輸不能隨客源或貨源的所在地,而更動營運路線,且鐵路容易產生通車回程(empty backhaul)的現象,造成營運成本的浪費。

5.編組費時:貨運列車的編組在調度場進行需耗費時間,因此增加營運成本。

4-9解釋下列名詞:

1. Piggyback Service背載運輸服務

2. TOFC 平車載運拖車

3. COFC 平車載運貨櫃

4. Cab signal 駕駛室號誌

5. HSR 高速鐵路

6. Maglev 磁浮

5-3設台鐵在竹南至豐原支區間仍屬單線,已知其車站間上下平均運轉時間為十分,而辦理列車人工閉塞手續時間2分,其路線使用率及行車制效率因素分別為0.71.0,試求該單線之路線容量為何?

若目前正負已經將該區間擴建為雙單線,並採用CTC調度,使得調度員控制行車號制之時間縮小為0.5分,而路線之使用率為0.8%,且兩個行車制度效率因素分別為1.11.2,試求擴建後之路線容量為何?

並請比較影響此兩種路線容量差異之因素何在?

(1) 單線之路線容量C=[1440/(t1+t2/2+S)]*f1*f2

t1:站間上行定期列車平均運轉時分

t2:站間下行定期列車平均運轉時分

S:辦理列車閉塞手續時間

f1:路線使用率

f2:行車制度效率因素

(2) CTCC=[1440/(T+S)] *f1*f2*f3*2

T:站間上下行平均運轉時間

S:報請調度員控制號誌所需時間

(3) f1:路線使用率

f2:複線自動區行車制度效率因素

f3CTC行車制度氏率因素

(3)其因素在於節省了人工閉塞手續時間、軌道設置、行車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5-6設已知鐵路路線每一區段內,均分跌設置有G/RY/GY/RR/R等四種號誌,因此可區分為三個區間,每個區間的距離皆為2.4公里,且已知列車長度為1.6公里,行駛速率為100公里/小時,試求該鐵路路線之最大容量?

C=V(行車速率)/S(距離/列車)


7-1 何謂「one-to-many」、及 many-to-one」及「many-to -many」之旅次型態,並請舉例繪圖之。

one-to-many」:一點至多點。

例子:分散之旅次型態、下午尖峰(工作地點至家的旅次)

many-to-one」:很多點至一個迄點。

例子:匯集之旅次型態、早上尖峰(家至工作地點之旅次)

many-to -many」:多點至多點

例子:分散之旅次型態、清晨、中午、晚上(購物之旅次)

7-2試以國內一大都市為例,探討運輸技術之發展與都市規模的關係。

南部都市居民皆以農業為家計,過去蔬果採收後皆靠步行至買賣地點,隨著運輸工具的發展,由步行進步到腳踏車,隨著貨物的數量也使運輸工具也進步到有貨車,但南北差距始終有很大的困難,直到高速公路的開闢,讓北部民眾也很輕鬆吃到南部的新鮮蔬果,也使得南部的農業都市規模擴展開來。

8-6設有一大眾捷運公司,在尖鋒時間以6節車廂之列車及班距3分鐘之發班方式營運,其每小時運載15,000名乘客,每一車廂之車輛容量為180總位數,而其最小班距,在有區間號誌控制之情形下,以目前速率行駛,可達40秒發班一次;然而其車站之最長班距為120秒。試計算:排定路線容量?

60*6*180 / 3= 21600 總位數/小時

(1) 理論最大路線容量?

3600*6*180/40= 97200 總位數/小時

(2) 目前最大的承載率?

15000/97200= 0.154 旅客數/總位數

17-1何謂「永續運輸」?試說明「永續運輸政策」的意義,並請探討發展「大眾運輸」與「永續運輸」的關係。

1.永續運輸乃是基於永續發展的理念及世界的潮流,朝著省能源、低污染、智慧化運輸系統的目標邁進,達成提高運輸服務品質及提升生活品質的目標。

2.發展大眾運輸或軌道運輸抑制私人運具資源成長,改善國內環境及交通日益惡化的現象。

3.永續運輸指把運輸發揮到最大的效用,彼此互相協調配合並分工合作達到均衡與整合的運輸系統

17-6短期大眾運輸發展政策,應考慮哪些政策方向?試分別說明之。

公車

1. 公車優先路權處理措施

2. 減少公車路線重複及轉彎程度

3. 加強公車汰舊換新

4. 建立大眾運輸動態資訊查詢系統

5. 持續採行大眾運輸補貼政策以減輕公車業者的負擔成本

6. 調整公共汽車客運之稅費以減輕成本負擔增加財務能力

車輛

1. 擁擠地區限制私人汽機車進入

2. 擁擠地區設置行人徒步區

3. 鼓勵小汽車或計程車共乘

4. 在擁擠地區課徵擁擠稅或採道路收費的方式

5. 提高市中心停車費

6. 汽車燃料使用費改採隨油徵收

7. 提高違規停車罰款

17-7.長期大眾運輸發展政策,應考慮哪些政策方向?試分別說明之。

1. 運輸系統結構合理化政策:建立以「大眾運輸為主,副大眾運輸與私人運具為輔」的合理運輸結構。

2. 運輸系統整合政策:各種運輸系統應互相配合與協調,以構成一個整體性的都會區運輸系統,增加民眾使用的便利。

3. 以非運輸手段減少運輸需求:運用非運輸手段來減少運輸需求,緩和運輸成長之壓力。

4. 研訂適當可行之交通法規,落實「鼓勵大眾運輸發展」之政策:交通法規為交通政策內容之一。因此,發展大眾運輸之重要交通政策,可透過立法經立程序為之。

17-9.試比較汽車燃料使用費採用「隨車徵收」與「隨油徵收」的優、缺點。

1.隨車徵收

優點:同一汽缸排放量的車主無論開車里程數多寡,皆付相同費額

缺點:未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2.隨油徵收

優點:1.公平原則,確立使用者付費 2. 可將稅收對各種運輸行業進行補貼 3. 抑制私人運具成長、緩和空氣污染問題及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

缺點:1.偏遠地區的使用者交通運輸費用過高

17-10.何謂「環境的永續性」運輸〈environmental substainability〉?試列舉其相關的五項策略,並分別說明之。

1.把對生命或健康有威脅的環境衝擊,視做第一優先之改善要務

‧首應著重在運輸安全計畫,尤其是在道路運輸部分。

‧採用更嚴格的燃料標準,以降低鉛和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等汙染物之排放,政府可透過定價或補貼的方式來達成。

2.將環境影因素在運輸計畫評估中加以考慮

‧鼓勵那些考慮環境因素的運輸策略

‧鼓勵能降低空氣污染及能源消耗的運輸計畫。

‧在改善環境問題時,與其考慮最先進科技的解決方法,不如使用最有成本效果的方法。

‧評估各項運輸改善計畫時,應對非機動化運輸的使用加以考慮

3.發展一種能反應環境變遷的策略架構

‧發展本土化的飛機動化之運輸方式。

‧都市發展策略中,應將省能源、低污染的大眾捷運系統列入考慮。

‧建立能反映外部成本的道路使用者付費制度,如對道路破壞、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交通壅塞等使用者付費。

‧建立一個「大眾運輸發展基金」,其基金來源可由燃料使用費、空污費、停車費、通行費中提撥。

‧為了避免大眾運輸乘客轉移到私人運具上,必須確保都市大眾運輸票價、服務和財務政策,能維持一個均衡而且永續發展的都市大眾運輸系統。

17-11.何謂「經濟與財務的永續性」運輸〈economic and financial substainability〉?試列舉相關的五項

1.提高運輸服務市場的競爭力

‧鼓勵道路、鐵路貨運、航空和海運業之民營化。

‧降低政府對運輸服務的管制

‧建立較佳之特許權許可制度

2.加強運輸基礎建設的管理

‧採用「直接付費」的原則,並直接反應建設成本。

‧探討運輸基礎建設公司化或民間參與的可能性

‧引進「使用者付費」的觀念於特定稅費之架構,以維護基礎運輸建設之永續經營。

3.建立一個具備競爭能力的架構

‧為運輸業建立管理的規範和績效評鑑的標準,以確保平等的競爭,其能保護社會大眾的利益。

‧政府應逐步將運輸基礎建設,以建設-營運-移轉〈BOT〉之方式,交由民間公司來參與,以增加公私部門之間的合作關係。

4.發展良好的策略規劃與營運管理的能力

‧加強運輸業策略規劃的能力,以提供一個更競爭性的運輸市場。

‧建立使用者和相關影響團體參與運輸基礎建設與永續運輸服務的規劃、設計、管理與維護。

17-12.何謂「社會的永續性」〈social substainability〉運輸?試列舉相關的五項策略,並分別說明之。

1. 解決都市內低收入民眾的運輸問題

改善低收入戶到工作和社交地點的可及性,並降低其步行的時間。

提供無障礙之運輸環境,以照顧弱勢團體。

經由提供專用路權的方式,來確保非機動化運輸使用的增加,如設置腳踏車專用到。

為降低性別歧視,應將女性對運輸的需要,納入運輸政策與規劃中。

2. 改善郊區貧民的運輸問題

重視並提高郊區或鄉村運輸網路的可及性。

持續維護郊區道路,並採用具有成本效果的方法。

要鼓勵社區民眾參與當地運輸投資和道路維護的決策,藉以提供必要的改善建議和意見。

3. 在制定運輸政策時,政府應考慮對弱勢團體所成的影響

確保運輸政策改變時,不會對弱勢團體產生不公平的影響。

減輕大眾運輸業因財務問題必須裁員時,所造成的社會問題。

建立有效率的大眾運輸補貼政策,以照顧弱勢團體行的問題。

2008年4月14日 星期一

土地法規

* 土‧地‧使‧用‧計‧畫‧法‧規
* 土地使用計畫法規分類表












* 土地使用計畫體系法規適用表












* 計畫體系法規---區域計畫法
1. 區域計畫係都市計畫之上位指導計畫,都市計畫之制定及其內容不能違背區域計畫之原則,
2. 區域計畫法第十一條規定:「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凡依區域計畫應擬定市鎮計畫、鄉街計
畫、特定區計畫或已有計畫而須變更者,當地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應按規定期限辦理擬定或變更
手續。未依限期辦理者,其上級主管機關得代為擬定或變更之。」
3.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規定:「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區域內之都市計畫及有關開發或
建設計畫事業計晝之內容與建設時序,應與區域計畫密切配合。原已發布實施之都市計畫不能
配合音,該都市計畫應即通盤檢討變更。」

* 計畫體系法規---都市計畫法
1. 都市計畫法
– 係就有關都市計畫事項所為之一般規定,適用於都市計畫之任何地區。
– 所規定之有關都市計畫之各項內容,無一不涉及人民之權利義務,故應以法律定之。
– 性質上係屬公法,為行政法之一,於適用行政處分時,其裁量法規受較嚴謹羈束,亦即其自
由裁量仍應受有關法規與公益之限制。
2.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臺北市、高雄市施行細則
– 由省市政府依當地情形訂定。

* 計畫體系法規---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
1. 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 將非都市土地編成十八種用地,規定各種用地內容許使用項目與附帶條件使用之項目,嚴格
限制土地變更用途。
2. 土地法
– 規定範圍包括有「公有土地之使用處分」、「土地使用之限制」、「土地重劃」、「地價稅
」、「土地稅之減免」、「土地徵收、徵收程序及徵收補償」等事項。
3. 平均地權條例
– 規定「照價徵稅」、「照價收買」、「漲價歸公」、「土地使用」(區段徵收、市地重劃)
等有關事項。

* 土地開發法規---農地重劃條例
* 農地重劃係將一定區域內不合經濟利用之農地加以重新規劃整理,予以交換分合,區劃整理
成標準坵塊,並同時配合改良灌溉排水,配置農路,使每一坵塊農地均能直接臨路,直接灌溉
及直接排水,以改善農業生產環境,增進農地利用之一種綜合性土地改善措施。
* 農地重劃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對於辦理農地重劃之作業與程序有詳細的規定。

* 土地開發法規---市地重劃
1.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 土地使用計畫的開發方式,主要為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
– 市地重劃係就計畫區域範圍內,畸零細碎、環境破敗或遭受災變損毀之地區,重新劃分區段
地界,整理地形,興辦各項公共服務設施,重劃後的地段符合建築規格,且面臨道路。
–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是辦理市地重劃作業的主要準則,對其相關作業辦法有詳細的規定。
– 其他如土地法、土地法施行法、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都市計畫法等亦有相關規定。
2. 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
– 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規定自辦市地重劃應組織之重劃會及其職權、業務,以
及自辦市地重劃之主要程序、獎勵事項及其條件。

* 土地開發法規---土地徵收條例
* 土地徵收是將徵收範圍內土地予以徵收後,以財政利益、社會政策、土地重新區劃整理等目
的,實施土地開發的方式。
* 可分一般徵收、政策性徵收、區段徵收三大類,其中區段徵收亦為當前土地使用計畫最主要的
土地開發方式之一。
* 規範土地徵收的主要法規為土地法及其施行法、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其中土地徵收條
例及其施行細則,對徵收進行的程序與條件有相當詳細的規定。
* 此外,平均地權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都市計畫法、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新市鎮
開發條例、都市更新條例、農業發展條例、國民住宅條例、大眾捷運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
對得以實施徵收用地範圍亦有所規定。
* 土地開發法規---建築法、獎勵興辦公共設施辦法、
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
1. 建築法
– 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公私發展建設行為均應依「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有關規定,依法
申請建築執照、使用執照,並依有關規定實施建築管理。
2. 臺灣省、臺北市、高雄市獎勵興辦公共設施辦法
– 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公用事業及其他公共設施,當地直轄市、縣(市)(局)政府或鄉、
鎮、縣轄市公所認為有必要時,得獎勵私人或團體投資辦理,並准收一定費用;其獎勵辦法及
收費標準,由省(市)政府定之。
3. 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
– 開發者需提出計畫書圖(含財務計畫),由有關單位及專家學者會同審查,取得許可後才准
申請建築,從事建築行為。

* 環境資源保育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
* 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藉以達成環境保護目的。
* 下列開發行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1) 工廠之設立及工業區之開發。
(2) 道路、鐵路、大眾捷運系統、港灣及機場之開發。
(3) 遊樂、風景區、高爾夫球場及運動場地之開發。
(4) 文教、醫療建設之開發。
(5) 新市區建設及高摟建築或舊市區更新。
(6) 環境保護工程之興建。
(7) 核能及其他能源開發及放射性核廢料儲存或處理場所興建。
* 開發單位申請許可開發行為時,應檢具環境影響說明書,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並由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轉送主管機關審查。

* 環境資源保育法規---水土保持法
* 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避免災害,促進土地利用。
* 下列地區應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
1. 集水區之治理。
2. 於山坡地或森林區內開發建築用地,或設置公園、墳墓、遊憩用地、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場、
堆積土石、處理廢棄物或其他開挖整地。
3. 都市計畫範圍內保護區之治理。
4. 其他因土地開發利用,為維護水土資源及其品質,或防治災害需實施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
* 應實施水土保持之義務人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主管機關核定,如屬依法應進行環境環影
評估者,並應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果一併送核,其水土保持計畫未經核可前,各自的事業主管
機關不得核發開發或利用許可。

* 環境資源保育法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1. 山坡地,係指國有林事業區、試驗用林地及保安林地以外,省(市)主管機關參照自然形勢
,行政區域或保育、利用之需要,就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劃定範圍,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公、
私有土地:
1) 標高在一百公尺以上者。
2) 標高未滿一百公尺,而其平均坡度在百分之五以上者。
3) 山坡地應按土地自然形勢、可利用限度及其他有關因素,依照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有關
規定,分別劃定各種使用區或編定各種使用地。
4) 都市計畫內山坡地,應依都市計畫核定程序,分區擬定發展計畫與水土保持計畫,公告實施。

* 環境資源保育法規---水利法
* 主管機關為減輕洪水災害,得就水道洪水泛濫所及之土地,分區限制其使用。其範圍及分區辦
法,應由主管機關就洪水紀錄及預測之結果,分別劃訂,報請上級機關核定公告後行之。劃訂土
地限制使用之範圍及分區辦法,應會同地政主管機關為之。其限制使用之都市土地,其使用計畫
之核定,應會同都市計畫主管機關為之。
* 行水區,係指左列情形:
1. 已築有堤防者,為二堤之間之土地。
2. 未築有堤防者,為尋常洪水位達到地區之土地。

* 環境資源保育法規---文化資產保存法
* 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之訂定或變更,應先徵求古蹟所在地及自然文化景觀所在地主管機關意見。
* 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時,應先調查工程地區有無古蹟及自然文化景觀。
* 保存區內土地、建築、交通、景觀等事項,得依實際情況作必要規定。
* 古蹟保存區內,左列申請,主管機關應會同古蹟主管機關辦理:
1. 建築物與其他工作物新建、增建、改建、遷移、拆除或其他變更。
2. 宅地形成、土地開墾、道路整修拓寬及其他土地形狀變更。
3. 竹木採伐及土石採取及廣告物設置。
* 自然文化景觀由經濟部會同內政部、教育部與交通部審查指定之,並依其特性區分為生態保育
區、自然保留區及珍貴稀有動植物三種。

* 森林及遊憩法規---森林法
* 本法為保育森林資源,發揮森林公益及經濟效用而制定。
* 國家公園或風景特定區設置於森林區域者,應先會同主管機關勘查。
* 劃定範圍內之森林區域,仍由主管機關依照本法並配合國家公園計畫或風景特定區計畫管理經營之。
* 森林及遊憩法規---國家公園法
* 為保護國家特有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供國民育樂及研究。
* 國家公園得按區內現有土地利用型態及資源特性,分區管理:
1. 一般管制區、遊憩區、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生態保護區。
* 國家公園計畫實施後,在國家公園區域內,已核定之開發計畫或建設計畫、都市計畫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應協調配合國家公園計畫修訂。

* 森林及遊憩法規---發展觀光條例、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
* 為發展觀光事業,宏揚中華文化,敦睦國際友誼,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加速國內經濟繁榮而制定。
* 觀光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情形,會商有關機關,將重要風景或名勝地區,勘定範圍,劃為風景特定區。
* 風景特定區計畫之擬定及核定,除應先會商觀光主管機關外,悉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辦理。
* 風景特定區計畫完成後,該管觀光主管機關,應就發展順序,實施開發建設。
* 風景特定區內之公共設施,得獎勵私人投資辦理,並收取費用;其獎勵辦法及收費標準由交通部定之。

* 生產事業法規---農業發展條例
* 為加速農業發展,促進產銷,增加所得,提高農民生活水準。
* 農業用地:
1. 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
、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
2. 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
)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視同農業用地。
* 耕地:農業用地中:
1. 依區域計畫法編定之農牧用地
2. 依都市計畫法編為農業區、保護區之田、旱地目土地
3. 依土地法編定之農業用地
4. 未依法編定而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田、旱地目之土地
* 耕地及農業用地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應先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

* 生產事業法規---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 工業區設置方針:中央工業主管機關會同綜合開發計畫及區域計畫主管機關研訂,行政院核定。
* 工業區編定:工業主管機關及興辦工業人,依工業區設置方針,擬具可行性規劃報告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經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編定。
* 徵收私有土地:工業主管機關,擬具徵收計畫書,附具綱要計畫圖及徵收土地清冊,依規定申請。
* 工業區用地:
1. 供製造業設廠用地
2. 部分土地規劃為相關產業、社區、職業訓練、創業輔導、試驗研究、標準廠房、運輸倉儲、專業辦公大樓、遊憩及環境保護、景觀維護等設施使用
3. 訂定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管理維護
* 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工業區開發:
1. 工業主管機關認為有立即開發之必要者,得商同都市計畫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編定為工業區,並應於編定公告之次日起二年內實施開發,逾期未開發者,其編定失其效力。

* 生產事業法規---礦業法
* 礦業用地:礦業實際使用地面。
* 使用他人土地之礦業權者,應備具施工計畫,附同圖說,申請省(直轄市)主管機關審查,就其必須使用之面積予以核定,並通知土地所有人及關係人。省(直轄市)主管機關為核定時,得先徵詢地政主管機關之意見。如土地為公有時,省(直轄市)主管機關於核定前,應徵求該土地主管機關之同意。

* 公共設施法規---大眾捷運法
* 加強都市運輸效能,改善生活環境,促進大眾捷運系統健全發展。
* 為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促進地區發展,地方主管機關得自行開發或與私人、團體聯合開發大眾捷運系統場、站與路線之土地及毗鄰地區之土地。
* 聯合開發用地作多目標使用者,得調整當地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 聯合開發用地得以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協議不成者,得徵收之。

* 公共設施法規---停車場法
* 都市計畫範圍內已劃設或興建之市場、公園、綠地、廣場、學校、高架道路、加油站、道路、車站、體育場等公共設施之地下或地上層,應予以整體規劃,並得以多目標使用方式,附建停車場。
* 都市計畫公共停車場用地,除作停車場使用外,並得作立體多目標使用或供作公共運輸與自用車輛間運輸轉換之接駁用地使用。
* 地方政府於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時,應劃設或增設停車場用地,送請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辦理之。
* 都市計畫範圍內未使用之公、私有空地,其土地所有人、土地管理機關、承租人、地上權人得申請設置臨時停車場,在核定使用期間,不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之限制。

* 公共設施法規---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 以鐵路、公路、大眾捷運系統、航空站、港埠及其設施、停車場、觀光遊憩重大設施、橋梁及隧道之興建、營運為獎勵範圍。
* 以民間機構依下列方式之一參與上述交通建設為適用對象:
1. 政府規劃,民間機構投資興建及營運。
2. 政府興建,民間機構投資營運。
3. 民間機構自行規劃,經政府核准其投資興建營運。
* 主管機關以許可民間機構經營交通建設之方式開放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並得就經營特性、政府投資
比例等因素,向民間機構收取權利金。
* 獎勵措施,包括有:
1. 便利取得交通用地,並放寬相關土地使用限制。
2. 融資協助與稅捐優惠。

* 公共設施法規---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 立法目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BOT方式推動公共建設有正式法源。
* 獎勵措施:便利取得用地、融資協助與稅賦減免,外資投資優惠規定等。
* 可以BOT方式推動的公共建設有:
1. (1)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 (2)環境污染防治設施。
(3)污水下水道及自來水設施。 (4)衛生醫療設施。
(5)社會及勞工福利設施。 (6)文教設施。
(7)觀光遊憩及森林遊樂重大設施。(8)電業設施及公用氣體燃料設施。
(9)運動設施。 (10)公園綠地設施。
(11)重大工業、商業及科技設施。 (12)新市鎮開發。
* BOT興辦人: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或其他經主辦機關核定之私法人,並與主辦機關簽訂參與公共建
設之投資契約者。

* 公共設施法規---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之方式
1. 民間機構投資興建、營運;營運期屆滿移轉所有權予政府。
2. 民間機構投資新建,政府無償取得所有權,並委託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營運權歸還政府。
3. 民間機構投資新建,政府給付經費取得所有權,並委託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營運權歸還政府。
4. 政府委託民間機構,或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擴建、整建後營運;營運期間屆滿,營運權歸還政府。
5. 政府投資新建,委託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營運權歸還政府。
6. 民間機構投資新建,擁有所有權,並自為營運或委託第三人營運。
7.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方式。

* 公共設施法規---墳墓設置管理條例
* 設置前提:
– 無妨礙都市計畫、報請省(市)主管機關核准
– 不影響水土保持、不破壞自然景觀
– 不妨礙耕作、軍事設施、公共衛生或其他公共利益
– 與公共飲水井或飲水之水源地距離不得少於一千公尺
– 與下列各款距離不得少於五百公尺:
* 學校、醫院、幼稚園、托兒所暨戶口繁盛區或其他公共場所
* 河川
* 工廠、礦場、貯藏或製造爆炸物之場所
* 其他不影響水土保持、不破壞自然景觀、不妨礙耕作之適當地點,在都市計畫地區係指依法劃定之農業區,並應先申請變更都市計畫,劃定為公墓用地後,始得使用。

景觀經營管理

簡媽考題

1. 行為與設計的關係
好的設計者為好的預想者、看與被看、自主與非自主、行為觀察點。

2. 景觀經營管理五大原則
(1) 什麼樣的景觀須經營管理
(2) 景觀經營管理的進度為何
(3) 景觀經營管理的對象
(4) 誰應該參與景觀經營管理
(5) 什麼是景觀的經營管理

3. 景觀經營管理的流程
(1) 規劃跟管理階段
(2) 管理
1.設立目標及管理內容 2.設立管理資源 3.維護管理的準則
4.經營管理的規範 5.工作時間表 6.實質工作項目
7.實質操作與實作 8.評估之前的

4. 有哪些方法能有效輔助修正經營管理的策略
(1) 植栽的認識、規範
(2) 植栽生命週期的特質
(3) 用設計輔助經營管理(ex樹蔭產生陰涼,對下層植栽有抑制作用)
(4) 開發其他方法(ex鼓勵社區參與 / 機械式代替手工式 / 降低圍牆高度)
5. 植生經營管理的時程
(1) 施工完成(2)植物成熟(3)植物衰敗

6. 植被的種類
(1) 修剪草地 (2)不須修剪的灌木 (3)一年生草本 (4)多年生草本
(5) 喬木 (6)攀爬性植物
7. 景觀經營管理植栽生命週期(時間)與管理費用的xy軸圖

8. 如何規範植栽材料選用的尺寸
喬木- H:樹高 W:樹寬 樹幹直徑:∮〈米高直徑〉
椰子- H:樹高 W:樹寬 幹高:TH 裸幹高:
灌木- H:樹高 W:樹寬 規定分枝數 每平方米種幾株
草花- H:株高 W:樹寬 每平方米種幾株
草- 灑草種 草莖 舖草皮
9. 理想的景觀經營管理要考慮哪三階段
(1) 施工前:植栽與資料準備、設計原則與相關施工圖說、施工團隊
(2) 施工中:確認植物材料、擬定施工計畫及程序、施工中的簡易維管
(3) 施工後:維管工作與工具、植栽補植與疏植、維管人力管制及經費配置

10. 如何選購良好植株

1.新稍植豎沒有裁剪痕跡;
2.枝葉往四方自然伸展,表示樹苗的生長條件很好;
3.葉子背面沒有害蟲;
4.注意樹幹或粗枝上有無介殼蟲病或煤煙病;
5.樹幹表皮水分是否充足;
6.購買嫁接苗應選擇嫁接部位緊密連接的;
7.根部必須比樹枝樹幹大且沉重有份量;
8.樹根自然伸展枝葉茂密;
9.葉子背面枯黃乾燥一碰就掉落不是好樹苗;
10.若根部已長出根繫表示這棵樹苗維護得不好;
11.帶土移植包裝袋完整無剝落;
12.撥開包裝袋上的麥稈,若根部有很多白色鬚,根即是根系旺盛的好苗;
13.整體看來嫩綠可愛,由於教過水的嫩苗都看起來青蔥翠綠,因此選購時要注意乾燥的部位。

2008年1月14日 星期一

兩性

l 女性主義理論是在描述男女不平等的現象,以女性的觀點解釋其原因,並尋求改善之道

l 女性主義各流派之間雖有其基本差異,但皆以理解並挑戰父權結構為共同目標。所謂父權指的是在其中女性利益被屈從、附屬於男性利益的那種權力關係。

l 女性主義者的基本立場:否定「女性的角色是命定」的生物決定論,認為性別觀念和性別角色是人為產生的,是父權制度對女性的歧視和壓迫,所以可以被挑戰和改變

男性研究

l 廣義:在1960年代的世界婦女解放運動風潮出現之前,所有人類的知識建構都是男性研究。

l 狹義:指的是在婦運風潮之後所興起的一種「反應(動)」。

l 男性研究不是要對抗女性主義,也不是要回歸傳統男性氣概,而是要為男人與女人共同開創更為美好的性別平等遠景。

l

類別

生理性別

心理性別

(性別認同)

性傾向

男性

女性

女變性者

女(異性戀)

男(同性戀)

男變性者

男(異性戀)

女(同性戀)

女同性戀

男同性戀

l 同性戀的判定

有一種無法抑制想要與同性有親密行為的想法。

情感與慾望的對象只限於同性,對異性不感興趣。

渴望與同性的互動,並為之神魂顛倒。

經常會感到孤獨、較強的抑鬱,部分人尚有罪惡感、羞恥感。

是持續性,而非情境性或偶發性的行為。

年齡已滿20/25歲。

l 人際溝通的意義

--人際溝通是有意義的:內容、意圖、重要性。

--人際溝通是互動性的。

--人際溝通是一種歷程。

--人際溝通的結果創造關係。

l 有效的溝通行為與態度

--真誠一致、非防衛性行為

--專注、積極傾聽(口語、非口語表達)

--同理心

--讚美

--建設性的回饋

l (sex) :先天的生物/生理性別。從生理層面來區辨一個人是男性或女性。例如:基因、性器官、性徵。

l 性別(gender) :後天形成的社會/心理性別。從心理、社會文化層面來定義性別。

l 性別角色(gender role):指社會文化根據性別,為其成員所規劃的行為範本

l 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 :指個人對於自己或他人所具有的、顯露的男性化與女性化特質的一種主觀感受。

l 性別角色認同(gender role identity) :個體的行為表現與社會上對男性化和女性化定義的相關程度。